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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6-26  点击:7053  属于:法规政策

 

 

关于开展2015年合肥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通知》(皖安201510)安排,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合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61-30日在全市各地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等,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行业部门负责人要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矿)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

(二)扎实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万名安监干部进万家企业”活动的要求,统一行动,广泛组织安全监管干部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广场、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在主流媒体推出专栏专版,通过大数据形式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剖析问题和教训,展示安全生产规律,推动治本攻坚工作。依照各行业领域企业文化建设指南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社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推进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社区、主题街道、主题干道或主题广场建设,夯实安全文化基础。

(三)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求运输企业落实所有营运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五不一确保”),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四)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推荐全国组委会组织摄制主题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

三、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万里行”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江淮行”总体要求,重点开展以下五项行动。

(一)开展“六打六治”专题行。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冶金、建材、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选取重点地区,邀请专家、记者进行暗查暗访,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各地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重点,邀请主流媒体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法》,报道宣传本地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违法非法行为予以曝光、整治。

(二)开展安全责任专题行。各地要选取安全生产关键地区和重点企业,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地方各级政府及行政村“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通过召开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三)开展安全素质专题行。继续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各地要选取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邀请主流媒体,采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曝光问题,剖析原因,推动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四)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要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火灾、交通等行业领域隐患治理攻坚战,采用“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对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动员各类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并上传网络,对职工群众查出的隐患进行督导,对查找出重大隐患的个人给予重奖。

(五)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开展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各地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广泛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成立合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名单附后)。各地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细化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导考核。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已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各县区要认真开展检查督导,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三)务求取得实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要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专题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利用公众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于61日和73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75583663771836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市第二政务办公区)。

电子邮箱:2831800660@qq.com

 

          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