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摄制作合肥市群众文化发展成果展示片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12-06
点击:1061
属于:公告栏
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要求,为充分发挥文化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阵地作用,提高文化馆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美誉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采购人拟选定一家供应商开展“合肥市群众文化发展成果展示片”拍摄和制作,有助于新时代文化馆的宣传推广。潜在供应商应在合肥市文化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8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合肥市群众文化发展成果展示片“拍摄与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万元
1、采购内容:展示片紧紧围绕文化馆的服务职能,体现“开放·融合·创新”的服务理念,把近几年来的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公众教育、普及文化艺术、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辅导基层文化骨干、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等成果充分展现出来。包括不限于:
(1)文化馆历年特色活动展示,展现群文风采(包含线上展示与线下展示);
(2)历年来群众文化活动赛事、辅导培训等取得的成绩;
(3)特色活动进基层;
(4)非遗传承和保护利用取得的成绩;
(5)免费开放、对外交流;
(6)文化馆转型升级和数字资源应用等;
(7)区县联盟风采;
2、服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品牌形象和宣传策划能力、设计制作能力,对文化馆行业宣传有较高的见解或经验。
- 业绩要求:①供应商应具有市级及以上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宣传片、纪录片拍摄业绩;②参与过文化馆行业组织的慕课、学才艺等线上资源拍摄和制作业绩;③具有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拍摄的文旅宣传片业绩。
以上条件满足1条即可,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 成片画质4k、画幅比例16:9和其他指定比例、影视级制作手法、4分钟和1分钟两个高清片源、配有解说词,移动硬盘及高清数据文件储存介质;可用于大部分视频播放软件播放,并可在电视、网络上发布传播。
- 项目人员配置:组建创意拍摄团队,包含总制片人1名、总导演1名、执行制片1名、脚本创作人员1名、摄影指导/摄影师2名、策划1名、剪辑和后期特效2名,承担全片的创意、策划、分镜头撰稿、拍摄等具体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和花名册,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 所有拍摄方案、设计方案均需经合肥市文化馆审定后开始实施,视频、设计版权归合肥市文化馆所有。
(5)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报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拍摄、后期制作、交通费、耗材、通讯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等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必须达到询价清单和服务要求的标准,提供合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发布之日至 2023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合肥市文化馆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登录网站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北京时间)
地址:合肥市文化馆滨湖区方兴大道6591号
电子邮箱:877829099@qq.com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文化馆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文化馆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方兴大道6591号
联系方式:0551-6265955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治国
电 话:13515601025
附件1:
项目需求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准要求 |
数量 |
1 |
合肥市群众文化发展成果展示片 |
4分钟 |
1 |
2 |
合肥市群众文化发展成果展示片 |
1分钟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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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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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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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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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价单
致:合肥市文化馆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序号 |
服务(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或标准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单价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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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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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辅材和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本报价单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作废单处理。
3、报价单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邮递或扫描件送达。
4、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产品型号及配置要求不得修改,报价如需修改,须在改动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作废单处理。
5、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开拆报价单,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低于市场平均价但不低于成本)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6、报价单也可另付,询价函中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表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