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日期:2015-10-21  点击:2504  属于:公告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王学军书记及李锦斌省长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推进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自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新闻宣传活动,打响“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坚决打好打非治违 “狙击战”、隐患排查“围剿战”、专项整治“歼灭战”。现提出以下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助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 深入进行,推动实现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进一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心健康、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王学军书记及李锦斌省长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部署安排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同志亲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调研等工作情况;

(三)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进展情况和问题、整改、责任等“三个清单”的建立运行情况;

(四)全市安全生产,特别是依法治安、科技治安、从严从实治安等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五)危险物品等各类安全常识,以及相关事故防范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

三、工作措施

(一)新闻媒体宣传。在市主流媒体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报道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布安全提示,播放安全宣传短片、公益广告等。

1、合肥日报: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系列报道,及时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和重要措施;刊登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和全省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对非法违法行为、全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等进行跟踪报道;刊登危险物品等安全常识,以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等。

2、合肥广播电视台广播序列: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系列报道,采取深度报道、现场直击、人物访谈等方式,宣传我省落实党和国家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播送危险物品等安全常识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等。

3、合肥广播电视台电视序列: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系列报道,及时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总体情况,采访报道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等进行监督和曝光。

4、合肥在线网站: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系列报道,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和重要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设立“曝光台”,宣传12350举报电话;对非法违法行为、全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等进行跟踪报道;刊登危险物品等安全常识,以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等。

5、联系协调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等省驻肥新闻单位加大对我市加强安全生产、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总体情况的报道。

(二)政府网站宣传。

1、在中国合肥网站首页设置“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漂浮窗口,刊登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2、市安全监管局在其政府网站、官微和《合肥安全生产工作简报》上开设专栏、专版,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开设《警钟长鸣》专栏,宣传近年来全省较大以上事故教训;全面、及时、深入反映“安全生产‘铸安’行动”进展情况,重点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违章违规生产经营的负面典型,跟踪报道重大隐患督办落实情况等。

3、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政府网站、官微上,结合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加大力度,集中、全面宣传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4、在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短信平台发布安全公益短信。

(三)公共场所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在国省道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汽车站、农贸市场、城市繁华地区、消费娱乐场所、大型生产企业、大型社区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各类安全知识警示宣传栏(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教育专题短片、电子字幕等。

四、工作要求

要加强分工配合协调,落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宣传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1、宣传部门负责牵头、联系、协调新闻媒体。

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提供宣传内容和素材,配合宣传部门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以及新闻媒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本部门的集中宣传活动。

4、各地要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本辖区内相应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5、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活动,并对本单位所有员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