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安徽美术大展(版画展)展陈布置与专家评审及场刊印刷等服务事项询价函

日期:2025-07-21  点击:197  属于:公告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九届安徽美术大展(版画展)展陈布置专家评审及场刊印刷等服务事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拍摄、后期制作、交通费、耗材、通讯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最高限价:4.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拍摄、后期制作、交通费、耗材、通讯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对安徽版画发展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扩大合肥文化发展影响力,加快推进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新徽派版画研究中心”在内的“两中心、一空间”建设。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申请并经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同意,拟在2025年8月-10月,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安徽省美协版画艺委会共同承办由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文联共同主办,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支持的“第九届安徽美术大展(版画展)”,展览地点在赖少其艺术馆。具体包括:展陈布置专家评审及场刊印刷内容,具体以采购需求表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20日。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资质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满足的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个每场展线不低于200米或展览面积不少于500㎡的展陈方案,提供合同或业绩资料证明(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须达到询价清单内的标准,提供科学合理报价(须加盖公章),不得恶意低于市场价报价,一经查实,买方有权取消申请人的投标资格。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表
名称 标准要求或规格型号 备注 数量
1 展标、前言墙 墙面基础处理和画面制作安装 1项
2 说明牌 3mmPVC材质UV字体(尺寸8*12cm) 250
3 打卡背景板 不低于6米长×1米高×1米宽,写真+雪弗板+造型 1项
4 空间装置 不低于2米长×1.5米高×1米宽,写真+雪弗板+造型 1项
5 设计费 包含主KV和前言说明牌邀请函等设计 1项
6 专家评审(税) 初评、复评专家评审(每次7名),个人所得税由成交供应商代缴 2
7 宣传资料设计制作 场刊设计印刷,A4、约40页 1000
8 布撤展含人工、交通等 作品约250件 1项
9 运输和搬运 展览结束约50件作品包装后从艺术馆包车运输至安徽省文联 1项
10 线上宣传 中央、省、市媒体宣传推广各2篇 4篇
11 直播2场+短视频2条(每条不低于1分钟) 导播台和直播机位和直播老师 4/条
12 评审、收退件工作餐   1项

四、报价方式
如有承接意向,请于2025年7月 2417时前,将资质、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报价函、声明函加盖公章(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邮箱lsqysg@sina.com,报价最低者拟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并在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官网予以公示公布。
联系电话:0551—63524372
联系人:魏老师、彭老师

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
2025年7 21






附:报价函,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合同样本

报价函

项目名称:第九届安徽美术大展(版画展)展陈布置专家评审及场刊印刷等服务事项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报价范围 详细报价单附后
响应报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20












详细报价单
 
名称 标准要求或规格型号 备注 数量 价格(元
1 展标、前言墙 墙面基础处理和画面制作安装 1项  
2 说明牌 3mmPVC材质UV字体(尺寸8*12cm) 250  
3 打卡背景板 不低于6米长×1米高×1米宽,写真+雪弗板+造型 1项  
4 空间装置 不低于2米长×1.5米高×1米宽,写真+雪弗板+造型 1项  
5 设计费 包含主KV和前言说明牌邀请函等设计 1项  
6 专家评审(税前) 初评、复评专家评审(每次7名),个人所得税由成交供应商代缴 2  
7 宣传资料设计制作 场刊设计印刷,A4、约40页 1000  

8
布撤展含人工、交通等 作品约250件 1项  
9 运输和搬运 展览结束约50件作品包装后从艺术馆包车运输至安徽省文联 1项  
10 线上宣传 中央、省、市媒体宣传推广各2篇 4篇  
11 直播2场+短视频2条(每条不低于1分钟) 导播台和直播机位和直播老师 4/条  
12 评审、收退件工作餐   1项  
合计  




供应商公章: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期:             





合同样本

第九届安徽美术大展(版画展)展陈布置与专家评审
及场刊印刷等服务事项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方: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      电话:0551-63524372
 方(成交供应商)                    电话:

一、总则
     买方通过询价方式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2. 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3. 中标或成交公告;
  4. 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 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具体如下:
名称 标准要求或规格型号 备注 数量
1 展标、前言墙 墙面基础处理和画面制作安装 1项
2 说明牌 3mmPVC材质UV字体(尺寸8*12cm) 250
3 打卡背景板 不低于6米长×1米高×1米宽,写真+雪弗板+造型 1项
4 空间装置 不低于2米长×1.5米高×1米宽,写真+雪弗板+造型 1项
5 设计费 包含主KV和前言说明牌邀请函等设计 1项
6 专家评审(税) 初评、复评专家评审(每次7名),个人所得税由成交供应商代缴 2
7 宣传资料设计制作 场刊设计印刷,A4、约40页 1000
8 布撤展含人工、交通等 作品约250件 1项
9 运输和搬运 展览结束约50件作品包装后从艺术馆包车运输至安徽省文联 1项
10 线上宣传 中央、省、市媒体宣传推广各2篇 4篇
11 直播2场+短视频2条(每条不低于1分钟) 导播台和直播机位和直播老师 4/条
12 评审、收退件工作餐   1项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20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向买方提供本项目展陈方案,经买方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余款待全部服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
七、售后服务
(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起  6  个月。
(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1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
(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及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买方须退回给卖方合同金额的30%;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应按时支付尾款。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    签订。
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二、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合肥  申请仲裁。②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方: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期:                             :